关于停止接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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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令第169号的实施意见》(粤建法函〔2012〕669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核准将不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并交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承接。现从2012年9月1日起我局办文窗口将停止接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的各项申报材料(含:升级、就位、延续、变更)。转移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审批的具体办理时间和申报程序,我局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令第169号的实施意见》(粤建法函〔2012〕669号)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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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16:55: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