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供办法
一、行政服务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二、行政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行政服务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17日***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四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四、申请方式和材料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可在“深圳政府在线”上在线提交申请,具体网址为http://www.sz.gov.cn/,也可在“深圳水务网”上在线提交申请,具体网址为http://swj.sz.gov.cn/。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五、受理机关及地点
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联系电话:83072888,83072863。
六、提供机关
深圳市水务局。
七、提供方式及时限
直接提供。
本单位在收到在线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证件及有效期限
无。
九、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