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本月起实施农村(社区)两委干部选聘分离700多名村干部集中学习相关政策
本月开始,斗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选聘分离制度正式实施。4日上午,斗门区委组织部举办“两委”干部选聘分离制度宣讲会,对有关系列文件进行详细解读,让村干部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积极配合镇街落实工作。
宣讲会分两场进行,斗门区127个村(社区)的722名“两委”干部参加学习,熟悉《斗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选聘分离实施方案》《斗门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政策等。
据了解,“选聘分离”是指村(社区)“两委”成员的产生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领导成员的聘任分离开来。村(社区)“两委”成员通过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领导成员从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聘任,实行考核聘任制度,工作报酬将分为基本工作报酬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并由市、区财政统筹解决。不被党群服务中心聘用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将按照考勤每天给予10元误工补贴。
宣讲会强调,村(社区)“两委”干部选聘分离工作是斗门区委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创新举措,这项政策的实施,目的是去除村(社区)干部的“慵懒”病,使村级组织更好地发挥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及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新型管理服务体系。(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