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明县第四批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21〕23号)、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明县财政局 宁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宁明县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5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前往广西区外就业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一直在外务工没有往返的人员除外),发放跨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人·年。经审核,全县第四批共4938人符合申报条件,共计补助资金贰佰肆拾陆万玖仟元整(¥2469000.00)。
现对2022年宁明县第四批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7月30日-8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1-8620614。
***:区外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人员花名册.xlsx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