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定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受理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申请的通知》(珠人社〔2011〕250号)的安排,定于2011年12月21日开始进行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定现场评估工作。请医疗保险政策考试合格的医药机构(见***1)做好相关准备,具体时间由评估小组提前一天电话通知被评估单位。
***:1. 医疗保险政策考试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
2. 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定现场评估内容
3. 零售药店备药目录(表1、2、3)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12:04: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