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变更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0102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01-02地块于2015年7月2日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050号)。现用地单位深圳市星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01-02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建筑类),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为38600平方米,以本地块总面积作为计算基准,从商业建筑中扣减,得出本地块商业3000平方米(含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住宅19020平方米(全为保障性住房),商务公寓1198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4600平方米。
二、依据《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批准宝安区沙井金达工业区更新单元规划覆盖率调整的通知》,将该更新单元01-02地块覆盖率按65%进行控制。
三、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条款修订〉的通知》(深规土[2015]674号),本地块停车位充电桩不低于73个。
四、将绿色建筑有关内容由“关于节能、减排要求,参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执行”变更为“应进一步落实环保、节能等有关要求,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新建民用建筑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一星级或者深圳市铜级的要求”。
五、其它指标维持BA-2015-005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16年1月16日-2016年1月25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厅、区城市更新局、项目现场、沙井街道办事处、沙井沙头社区工作站及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罗工 电话:27812416 传真:2781258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