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三举措高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处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达川区委、区政府紧扣“五有”工作目标,聚焦建立清运处置长效机制,全面压实主体责任,为乡村按下“美颜键”,高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整治。
突出主体责任。一是达川区委、区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出台《达川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处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建立“一个乡镇、一名区级领导、一个牵头单位、若干联络单位”的工作责任机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充分利用标语、网络、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全区干部职工1万余人组成志愿服务队深入乡村,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以村为单位,组织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实行村民门前“三无三包”,即:无土、柴、粪,包卫生、绿化、秩序,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自觉成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力军。
强化牵头作用。按照“区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社参与”的工作思路,牵头单位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着力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体系建设,并作出详细规定:户按照“三分法”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村修建垃圾收集点,乡专车转运至区集中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配足配齐村保洁员,建立完善清扫保洁常态化机制。经过一段时间实践,逐步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体系,形成了“会分类、有车收、有地处、有人管”的良好态势。
健全保障机制。一是探索出“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资金保障办法,区财政局按照财政因素分配法将垃圾收转运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保障。二是建立“区、乡、村”三级监督管理体系,在区级层面成立由达川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区目标绩效办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乡镇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季一考评,对排名靠前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实行追责问责;在乡镇级层面成立专门组织,不定期对村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在村级层面由两委班子成员、社长担任监督员,对村民垃圾分类、投放进行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