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现场
2017年7月6日下午,黄埔区人大工作会议在萝岗会议中心举行。市委常委,黄埔区委书记,广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周亚伟在会上作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小华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崔世刚讲话。
周亚伟说,区划调整以来,区委始终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区委出台了《中共黄埔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我区人大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人大职能得到有效增强和发挥。区、镇两级人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认真开展代表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亚伟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人大工作是讲政治、顾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聚合力、促发展的内在需要。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部署,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盼,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人大工作,推动全区强化法治理念、体制和程序,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良性互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周亚伟强调,要强化职能意识,充分发挥人大工作在全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一线作用,充分发挥人大自身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在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困难、加强合作交流等方面冲锋陷阵,广泛凝聚发展力量,形成推动黄埔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在依法履职中创造一流水平,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区、镇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人事任免等重要职权;要在代表工作中形成一方特色,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周亚伟强调,要强化保障意识,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加强对人大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要为人大履职创造良好条件,着力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有经费做事;要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加强人大机关的组织建设、作风和纪律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崔世刚就贯彻落实区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人大工作,讲了三方面的意见。第一,牢牢把握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履职尽责和使命担当意识。他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讲政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与时俱进。他强调,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人员要做到三个“必须知道”。必须知道:人大代表的职务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和政治身份,应当严格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有效作为。必须知道:能否做好人大工作,将事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也将影响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必须知道:各级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担负着重要的法定职责,绝不能让人大的实质性作用发挥受到限制,绝不能使人大成为高高在上的清谈馆。第二,认真贯彻落实区委要求,全面提升我区人大工作水平。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要把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促进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真正落到实处。在监督工作方面,要进一步抓好立项选题,依法拓展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刚性,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在人事任免方面,要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任免前、中、后的各项工作。在代表工作方面,要注重代表工作的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人民、贴近群众,围绕代表、解决问题,围绕形势、不断创新。在街镇人大工作方面,要进一步加强街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明确职责定位,完善组织机构,积极探索创新,***街镇人大工作难题。第三,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以召开区人大工作会议和落实区委文件精神为契机,切实加强人大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黄埔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区纪委副书记;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区纪工委副书记;区属各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各街镇党政负责人;区人大各街道工委专职主任或副主任,九龙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区一届人大代表、九龙镇人大代表。
链接:《中共黄埔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人大工作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在这次会议召开前,中共黄埔区委下发了《中共黄埔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人大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人大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区委、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区委、镇党委在每届任期内要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要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汇报。
二是认真开好区、镇人大会议,提高会议质量。要高度重视大会期间人大代表审议相关报告所提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收集整理、研究处理和反馈机制。
三是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区、镇人民政府在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区人常委会要建立与区“一府两院”协调确定重大事项议题的工作制度,制定关于区“一府两院”对人大针对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责任追究制度。区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实行预先审查、初步审查和大会审查“三审”制度,强化对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问责。《意见》还对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约束力、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加强街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等提出要求。
四是强化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补助制度、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履职表现评价机制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要求每位代表届内至少领衔提出1件议案或建议。
五是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意见》对加强区、街、镇人大机构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鼓励支持各区积极创造条件推进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专职化的精神,提出“积极推动全区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专职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