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水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肇庆市高要区水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局梁***联系(联系电话:0758-8392527)。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开展。为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第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确保信息来源准确和全面,完善了层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不断完善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并随时更新各栏目政务信息,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同时,我局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为有效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在肇庆市高要区政府信息网水务局专户网页和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页平台上,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工作信息,所公开的信息力求做到准确、全面、真实。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6条。其中,政务新闻类信息5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收到任何咨询政府信息的申请,因而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免费的。2016年,本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收费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出现或牵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现象。
六、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办理高要区十六届人大八次会议议案和建议5件,协助高要区交通局办理高要区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1件。人大议案和建议主要涉及泵站建设、堤围加固、河道清淤和农村饮水等问题,协助办理政协会议议案主要涉及道路改造问题。接到人大议案和建议后,我局落实包案责任,实行办理过程"三见面"原则,在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可行性的方案和措施,并落实好人大议案和建议解释和答复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广泛,往往是仅注重部门自身的宣传报道,不一定能切合公众的实际需要。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建立联动机制,要求各股室及时收集水利活动重要信息提交上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提高本局政务信息的发布效率。
2、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学习,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3、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细化本局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民意咨询,进一步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政府信息更好地为建设公平、文明、法治、和谐社会服务。
肇庆市高要区水务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