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3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川环保分局
联系电话:0533-5289011电子邮箱:guanlike007@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注塑加工销售 | 双杨镇 | 淄博卢金塑料制品厂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设备:注塑机、烘干机、粉碎机、提升机、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废气处理机 | 粉碎机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处理机处理,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冷却水循环利用,次品经粉碎后回用,除尘器收尘由环卫部门清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