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召开
5月24日,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在区人民会堂召开。区领导李新胜、闫桂新、王龙辉、肖健、唐凤德、孔祥生出席会议。
会上,李新胜讲话。他说,我区作为100个国家级试点区县之一,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目标,把握好三个时间节点,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10月份接受农业部检查验收,要按照这三个层次加快推进。截至目前,我区的191个村居已完成改革试点工作,清理资产17.02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7万人,为下一步工作探索积累了经验,努力创造符合我区实际的镇村发展和治理模式。
李新胜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强化责任机遇意识。要强化机遇和责任意识。要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和要求,打造改革精品工程。要突出“全”“细”二字,确保程序严谨、规范精细。要清理规范合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要注重效益发挥,充分释放改革活力。要强化担当作为,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要密切协调配合,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考核奖惩。对个别清产核资不实、成员身份界定争议大的村居,要重新整理,确保改革经得起检验,得到群众认可。对问题较多、拖延应付、整改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按期通过国家验收,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老工业转型发展、建设现代化新淄川奠定坚实基础,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淄川力量。
闫桂新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说,要把握关键节点,确保工作质量。对已完成试点工作的村居,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查找问题和不足,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对个别清产核资不实、成员身份界定争议大的村居,要依法依规重新清理,确保改革经得起检验,得到群众认可。对今年开展试点工作的村居,坚持典型引路,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缩短工作时限,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工作督导。要坚持周调度、月督导机制,定期通报。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奠定坚实基础。
王龙辉代表区委区政府与太河镇、将军路街道为代表的有关镇办签订目标责任书。
肖健宣读了《淄川区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昆仑镇、罗村镇、岭子镇、罗村镇河东村等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