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2月19日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19日-2020年2 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881009 5722372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屏山县新市镇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 | 屏山县新市镇先锋村三组
| 屏山县众诚商砼有限公司 | 泸州尚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1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7.4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187m2,新建2台HZS120型混凝土搅拌站,搅拌站主楼高度12m,搅拌楼由配料机、螺旋输送机、搅拌主机、计量系统、气动系统、控制系统、混凝土接料斗等组成,厂房全封闭;砂石原料堆场4个;粉料筒仓6个。共计建设2条搅拌站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15万立方米,主要产品型号为C15~C50。项目同时配套运输系统、公用、办公、环保等公辅设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机械冲洗废水:经导排沟排入简易沉淀池,完全回用于项目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通过拟建简易旱厕收集,交由附近居民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 施工扬尘: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三)噪声: 合理布设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 (四)固废: 废铁可以外售相应废品收购站,废弃包装材料集中堆放,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屏山县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弃土在场内消化。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1.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和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商品混凝土搅拌区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检验废水:(洗车废水先隔油处理)进入厂区的浆水回用系统,经板框过滤机过滤后沉淀,上清液稀释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追肥,不外排。 (二)废气: 1.车辆扬尘:地面硬化、控制厂区运输车辆车速,对地面和进出车辆冲洗,在厂界四周围墙设置喷雾除尘装置。 2.堆场扬尘:三面围挡,并设置喷淋设施,堆场地面硬化。 3.装卸扬尘:规范装卸操作,装卸时必须开启喷淋设施。 4.输送、计量粉尘:输送砂石皮带密闭设置,粉煤灰水泥在筒仓内密闭输送,搅拌楼密闭设置。 5.搅拌机配料粉尘:搅拌楼密闭设置。 6.水泥(粉煤灰)车抽料放空产生的粉尘:筒仓进料口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同时出料车辆接料口也相应配套自动衔接口,待每次放料结束后先关闭筒仓放料口阀门,然后出料车辆才能行驶。 7.筒仓粉尘:筒仓顶呼吸孔自带仓顶除尘器,且粉料筒仓置于高架全密闭彩钢厂房内。 (三)噪声: 设置彩钢密闭生产区,合理布局,安装时采取隔振降噪措施,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在项目南侧、东南侧种植一定高度绿植,起到声屏障作用。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日产日清,倒入当地生活垃圾暂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浆水回用系统过滤砂石:送至固废暂存区暂存,用于周边农户铺路。 3.除尘措施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4.试验用混凝土:送至固废暂存区暂存,用于周边农户铺路。 5.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及手套: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