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寅市监所查处一起食品虚假宣传案
传销式促销、名医义诊、馈赠诱惑、“专家”保证效果……各种食品、药品虚假宣传让不少消费者深受其害,不仅费钱伤身,还耽误了病情。
4月16日,仪陇县大寅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举报称,大寅镇场镇上有人在销售“包治百病”的神奇食品,疑似虚假宣传。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所售商品为鑫瑜冠“梨膏糖”,销售者使用音响和话筒向老百姓现场宣传其产品由18味中草药加工制成,对治疗口干、口臭、气喘、预防感冒等有很好的效果,而执法人员发现这其实只是普通的砂质糖果,产品标签上显示其配料为白砂糖、麦芽糖浆和饮用水,并没有该经营者宣传的18味中药材配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对该经营者涉嫌销售虚假宣传为具有治疗各种疾病作用的食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立案查处。
在此,市监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要重点关注销售场所资质,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同时注意查看外包装和说明书。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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