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河南部县段管理范围的公示
关于西河南部县段管理范围的公示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办河湖函〔2019〕394号)、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南部县水务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划定了西河南部县段管理范围。现公示如下:
一、西河南部县划界河段
按照河流行政区划和南充市南部县河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南充市南部县西河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南部县西河干流河段,西河干流从南部县升水镇发音村(升钟水库溢洪道末端外500米,东经105.74734569,北纬31.52094483)处由西北向东南流经南部县升水镇、升钟镇、万年镇、定水镇、黄金镇、南隆街道、石龙镇、盘龙镇、铁佛塘镇、富利镇、王家镇、在王家镇嘉陵村(东经106.25976562,北纬31.16048813)流出至南充市蓬安县,南部县境内流长130.58公里。
二、西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的通知》(川水函〔2018〕578号)规定精神,划定西河干流南部县河道管理范围为:西河南部县段干流划界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已建堤防且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堤顶背水侧外5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已建堤防但未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管理范围按照达标堤防断面确定堤脚线为基准线,参照达标堤防执行。
无堤防的山区型河道,管理范围为满足该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与山丘体交线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等。无堤防的平原型河道,管理范围为水域、滩地及河岸线两侧一定范围。
三、依法保护西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
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河道主管机关为南充市南部县水务局。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示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联系电话:0817-5777115)。
特此公示。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