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荣获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联合下发《关于命名鹤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鹤政办〔2013〕1号),对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市地税局因成绩突出授予“鹤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市获此荣誉的单位仅6家。
近年来,该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基层税务机关规范执法,有效提升了全市地税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每季度至少一次,党组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台干部教育培训和学法用法中长期规划,组织干部深入北京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等国内重点院校研修。建立了自市局至县区局、基层所完善统一的法制机构,有效推动了工作开展。
二是规范税收执法。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方法、程序确定征收方式、核定应纳税额,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认真落实省局“一个标准四项制度”制度,对未经预先审核的案件不得做出行政处罚,对市稽查局做出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从执法程序、处罚幅度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案件质量和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办税公开相关制度和措施,及时、全面公开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办税程序以及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信息。召开税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组建专家服务团,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服务,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落实总局新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案工作,对市局机关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逐一审核把关;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通过外部网站进行了公布;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在审理重大税务案件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放过一个疑点;建立税收执法督察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全面、日常、专案专项税收执法检查、督察工作,对执法检查、督察发现的问题通报及时、整改到位。近年来,全市地税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