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行经济运行红黑榜通报工作机制
记者从市委目标绩效办获悉,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攀枝花市经济运行红黑榜通报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红黑榜通报工作机制规定,重点项目(包括省、市重点项目)推进通报对象为项目第一责任单位;投资运行情况通报对象为县(区)和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经济指标运行情况通报对象为县(区)、指标牵头市直部门。
据了解,该机制评分包括重点项目推进量化、投资运行量化和经济指标运行量化,设立独特的奖惩机制,根据红榜给予政策激励,按照黑榜实行相应的约谈,并且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按单位承担指标累计得分,正分的单位进入红榜,负分的单位进入黑榜。单位累计得分为负分,但所承担主要经济指标较上季度全省排名上升3位及以上的单位,可不进入黑榜;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指标达到市委、市政府调度目标,承担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指标的单位,可不进入黑榜。
据市委目标绩效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第四季度进入红榜且在前三季度未进入过黑榜的重点项目推进、投资运行或者经济指标运行均可,将给予资金、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激励。对年度内重点项目推进、投资运行或经济指标运行情况两次及以上进入黑榜的,由市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查漏补缺、整改提升。
为确保该机制顺利运行,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项目投资抽查核验和督查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有关主管部门将认真研究激励措施,落实和持续完善奖惩政策,树立全力以赴抓项目促投资,凝心聚力促发展的鲜明导向。
随着《攀枝花市经济运行红黑榜通报工作机制(试行)》的正式施行,去年10月印发的《攀枝花市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通报工作机制(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