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居民生活用气将执行阶梯价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了落实***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借鉴烟台市成功经验,今年我市将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一方面,由于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用气量越大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
“为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我市将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市物价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分三挡计价: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王明杰 记者 官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