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成效
近年来,果洛州探讨建立由政府主导、教育部门实施、学校行动、社会参与的学生资助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2003年建立了果洛州家庭困难学生就读高校资助金,到2009年3月,资助金账面本息总额为240.74万元,并制定印发了《果洛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收缴暂行办法》和《果洛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审批暂行办法》。到2008年12月,共资助贫困大中专生113人,资助金额23.2万元。在2008年,又调整提高了资助标准,扩大了资助范围,按中专生2000元,专科生3000元,本科生4000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博士研究生6000元的标准资助。二是社会团体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取得了社会效益。2007年2008年共青团果洛州委资助学生34人,资助金额8.2万元;州总工会资助学生95人,资助金额16.2万元;州移动公司资助学生10人,资助金额2万元。三是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全面落实。2009年,争取落实国家和省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4346.28万元;同时,州政府要求州、县财政将学生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其中小学和初中生每生每年州级财政补助100元,县级财政补助不少于200元,确保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四是为了鼓励牧民子女上高中,培养高层次人才。2002年开始州财政对寄宿牧民子女高中生安排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2008年补助605人,落实补助金60.5万元。五是克服两基工作繁忙,人手不足等困难,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目前,玛沁县受理2例贷款申请,办理完毕一例,贷款金额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