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录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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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7日发表
我市已于今年5月份启动使用山东民政“金民工程”优抚管理系统联网工作。为确保优抚信息数据准确性,根据省民政厅要求,自7月份起,我市将享受抚恤补助金的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60周岁退役士兵、部分60周岁烈士子女的第二代身份证信息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入省优抚管理系统。各镇区街道的优抚对象身份证由镇区街道统一收集送到民政局优抚科,由工作人员负责读入。原民政局管理的市直优抚对象由个人自行到民政局读入。此项工作将于9月30日结束,逾期未读入的将停发抚恤补助金。联系电话:322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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