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治让百姓畅享消费
昨日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者就我市消协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情况,采访了市消协会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波。
***波谈到,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直秉承“消费维权,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以打造“公正、透明、健康、和谐”的消费市场为己任,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权利义务,在加强经营主体单位指导、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尤其是新《消法》正式施行以来,在市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市政府分管领导的帮助指导下,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宣传有氛围、投诉有渠道、受理有流程、应急有机制、信息有反馈的“五有”目标,狠抓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全市共涌现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4家,市级26家。共受理消费咨询638起、各类投诉174起、举报案件8起,都得到妥善圆满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4.67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部门联动、打防并举、行业自律、携手共治”的要求,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94起;成功驱散疑似非法传销、直销培训聚会两次,涉及聚会人员160多人;检查冷库冷风库163家、压力容器837个、压力管道5000余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9份;查处化肥、农资、房地产市场、老年代步车市场、液化气市场、加油站等与广大居民密切相关的案件160余起。
谈到下一步的工作,***波表示,2015年是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局之年,也是贯彻实施新《消法》的巩固之年、创新之年、提升之年,市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度主题,紧紧围绕《消法》赋予的权利义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广大消费者的共同期盼,紧紧围绕全市“民生面对面”的深入开展,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严厉打击消费维权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消费投诉举报相关事项,积极营造消费维权浓厚氛围,确保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迈向新征程、跨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通讯员 刘修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