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同意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变更诊疗科目和床位的批复
深卫人医政〔2013〕74号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增设诊疗科目和床位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你院的三级综合医院功能定位,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院的诊疗科目重新核定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变态反应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儿内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门诊)、***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脑电及脑电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病理科、疼痛科。
二、你院的病床核定为800张,牙椅为15台。
三、同意你院筹建重症医学科和产科。请分别按卫生部《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和《深圳市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的要求进行筹建,筹建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完成筹建后,向我委申请验收。
四、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