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度深圳市民政系统及相关单位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括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推动深圳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最前列,加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我局拟于2018年11月下旬委托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民政系统及相关单位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深圳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以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资格状态显示“有效”的为准;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市社管局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项目内容
组织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民政系统及相关单位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
四、项目委托金额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13.5万元人民币(450元*2天*150人)。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5A级社会组织证明材料和曾经承接过同类项目的资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3.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清单;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和参与活动个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另将上述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sgc@mzj.s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18年度深圳市民政系统及相关单位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字样。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资料需于2018年11月27日18时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7室(扫描文件需于截至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罗***,25831765。
七、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采用票决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http://mzj.sz.gov.cn)予以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