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认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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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本次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台儿庄区共下发101个图斑,其中历史遗漏图斑40个(已治理完成的图斑14个),有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图斑8个,其它情形图斑53个。按照《土地复垦条例》(***令第592号)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调查评价”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二十九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的有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有关核查要求,经调查核实现将台儿庄区共26个需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台儿庄 公示(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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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 公示(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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