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景区明码标价助推晴隆旅游快速发展
6月23日,晴隆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发改局、文体广旅局、市监局、公安局、莲城街道办、沙子镇等单位在24道拐旅游景区联合开展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
为迎接本月底到来的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省级考核验收,联合检查组通过对景区门票、观光车价格、停车场收费等价格公示,对景区内和景区周边的酒店、餐饮、旅行社、旅游购物门店等行业的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前期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坚决杜绝骗客宰客、看客要价、价格欺诈等现象发生,确保旅游价格市场进一步规范,助推晴隆旅游业快速发展。
去年9月以来,我省大力开展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防止“天价鱼”、“天价虾”等骗客宰客、看客要价、价格欺诈等现象发生。晴隆县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24道拐景区的安南古城、晴隆山观景台、史迪威小镇、马帮山寨和美军加油站5个景点纳入专项行动范围,把景区内和景区周边的酒店、餐饮、旅行社、旅游购物门店等共42家经营者划入“明码标价红线图”。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检查人员80余人次,对景区经营户进行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自律价格承诺,营造了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送政策进门,走访经营者,提高其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全县共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和签订价格诚信承诺书各42份、明码标价“四个指南”及相关宣传资料100余份、商品标价签5000张、消费确认点菜单400本。
据悉,省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的考核验收实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纳入景区A级评定的考核指标,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景点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晴隆县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盘统筹、各部门联合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取得了初步实效。经营者价格诚信自律主动性得到极大提高,市场价格行为从“政府管我”向“我管自己”转变,大大减少了行政管理成本,价格投诉案件大幅度减少;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得到强化,消除了潜在的价格矛盾隐患,维护了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据统计,自2016年9月规范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景区仅出现1例价格投诉案件。2016年,全县接待游客达77.42万人次,同比增长53.6%;实现旅游总收入5.***亿元,同比增长56.3%,旅游带动1989人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