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探索221安全生产监管新模式
我区积极探索“221”安全生产监管新模式,切实把握安全生产政策导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组建两个“名录库”。一是组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执法业务骨干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大数据。目前,执法人员名录库9名,涉及冶金、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领域;专业涵盖法律、化工、机电、医学、行政管理等。二是组建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安全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大数据。目前,已将辖区内4家水泥厂和4家水泥厂矿山,16家加油站和1家油库(郑屯油库)、2家加汽站、1家烟花爆竹仓库(吉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5家冶金企业、3家玻璃厂、1家烟叶复烤厂、1家包装厂、4家石材加工厂、3家木材加工厂等共45家重点监管企业录入数据库作为随机抽查名录库。 实施两个“抽查机制”。一是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大数据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二是抓实督查责任清单随机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部门权限和职责,完善随机抽查的安全事项、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使之实现透明化管理,更好的发挥“随机抽查”新模式。目前,全区明确随机抽查责任清单共31项,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等11项。 推进一个“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建立健全“一抽查一公开”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一是充分利用、借助隐患排查系统。由企业自查录入上报,凡不报或自查无隐患的企业,安监局将该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经现场检查,若发现重大隐患,视为企业迟报或瞒报论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二是实施“双重”惩戒制度。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因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治理销号的,除依法实施处罚外,将列为“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将查处结果,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同级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三是烟花爆竹实行“贴花”防伪管理。凡烟花爆竹在新区范围内流通必须有贴花防伪标识,该标识为义龙新区专用,当检查到无贴花流通商品将视为违规销售论处。目前,已印发《义龙试验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依法惩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