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助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今年以来,垦利县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体系建设,在清洁生产领域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清洁生产的整体水平,更好地推动了全县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清洁生产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形成职责明确、 重点突出的清洁生产协同工作体系,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我县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强化清洁生产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清洁生产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加强对通过省经信委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的宣传,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使更多的企业认识到清洁生产给企业给社会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让更多的企业自觉参与到清洁生产中来。
三是分工合作,共同推进。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管辖情况,对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分工,对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由县环保部门提出企业名单,限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同时,大力鼓励企业自愿参加清洁生产审核,对于这类企业,由县经信部门负责引导并推荐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清洁生产长效运行机制,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自愿行动和依法审核活动,创建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推广先进经验。
四是加大对通过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奖励。坚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扶持清洁生产示范和审核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拓宽扶持资金渠道,适当奖励通过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进一步巩固发展清洁生产成果,推动我县循环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