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化解林区社会矛盾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市林业局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森林公安要切实担负起保护全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努力化解林区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林区的要求,本着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林区社会矛盾的原则,全力以赴开展林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利津县森林公安局一千二林区派出所运用“细、诚、公、解、访”五字工作法,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讲事实、摆道理、学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方式灵活多样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余起,有力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一、情况摸排,抓住一个“细”字。从“细”字入手,坚持开展不定期排查,通过深入走访、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将矛盾纠纷的梳理排查作为日常工作,认真整理归档,确保从源头上掌握林区易发生的争夺土地所有权问题等各类典型矛盾纠纷,为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方案提供全面准确的资料依据,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始发阶段。
二、倾听民意,抓住一个“诚”字。积极听取林场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对矛盾纠纷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现场稳控和教育疏导工作,通过诚心诚意去接触群众,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找发生问题根源、经过和矛盾焦点,增进警民间的交流与沟通,使民警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以便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处理问题,抓住一个“公”字。民警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将法律法规作为根本准则,客观公正地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究,依法、依规、以理地作出评判,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通过讲法理、说情理、通事理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思维、正确对待。
四、调处纠纷,抓住一个“解”字。全面化解社会矛盾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最终目的,民警面对复杂社会矛盾纠纷,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方法,既重证据、讲程序,又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当事人具体困难和主观态度等,耐心的对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法律宣传和政策疏导,力所能及为矛盾双方提供有利帮助。
五、搞回头看,抓住一个“访”字。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回访机制,针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后要适时跟进回访,***了解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是否满意、调解协议是否履行、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彻底根除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死灰复燃”,真正圆满完成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