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启动信用修复机制首批企业失信记录被删除
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杨亚玲)有信用不良记录的企业可以修复信用了!恩施晚报记者7月17日从州发改委获悉,我省于7月1日起启动信用修复机制,经国家有关单位终审,在我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被行政处罚的某外地公路桥梁建设公司的失信记录公示信息被信用中国及湖北信用门户网站删除,系我州范围内首批成功摘帽的失信企业。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是指经行政监管单位就信用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网站公示后,按照规定程序将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删除的过程。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适用对象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1年;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6个月,最长公示期为3年。最短公示期满后,失信主体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3年,期间不予修复。行政相对人认为公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情况,需向信用中国网站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发起异议申诉处理,不属信用修复的范围。
信用中国(湖北恩施)公示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我州范围内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共计8家,主要涉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商务领域企业和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却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等;而涉及行政处罚的有300余项个人和企业,涉及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行为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企业申请信用修复须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信用修复承诺。一般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可向信用中国网站或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供履行行政处罚材料,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经过核实程序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严重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由信用服务机构提交信用报告。
责任编辑:曹贤炜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