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整合资源全力打造五位一体电子监察平台
河口区高度重视科技防腐工作,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区电子监察中心,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机关效能“110”快速调处系统,一并纳入管理,统一实施效能监察。一是全方位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制度》、《河口区综合电子监察制度》、《河口区机关效能“110”快速调处系统四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电子监察中心实行专人值班,全面实施监督检查。二是高强度开展电子监察。通过网上电子监察平台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和全过程监察,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每2小时次对行政服务大厅各窗口进行巡查,对机关效能“110”监控平台通话情况进行不间断监听备案。每月联合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物价、法制等部门,对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事项办理、机关效能“110”电话记录等情况进行抽样巡检,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全区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大力度实施责任追究。定期以电话、走访的方式回访办事群众并作满意度调查,发现问题列入专门调查案件实行专人督办。对电子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按照《河口区效能查处制度(暂行)》、《河口区效能监察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等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将电子监察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考评内容,通过考核的导向作用,促进全区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河口区纪委 张士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