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57家单位被省州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11月4日,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主题活动暨2013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授牌仪式举行。
州委常委、副州长周登涛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
我州今年共有57家单位被评为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包括州委组织部远程办在内的27家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单位,包括兴仁县文广局在内的30家单位被命名为州级示范单位。与会领导为省、州示范单位代表授牌。
周登涛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事关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更加复杂,维护民族团结的任务更加迫切,要始终坚持把创建活动与推动黔西南州同步小康建设结合起来,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改善民族地区发展条件,提升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要始终坚持把创建活动与繁荣发展示范州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实施重大民生工程,让各族人民进一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始终坚持把创建活动与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
周登涛还希望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做到发展与稳定两手并重,夯实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把我州打造成为民族团结繁荣发展示范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示范单位为典型,加强检查、定时调度,宣传好民族工作“一法两条例”;加大工作力度,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