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论证协调会
为广开言路,集思广益,1月26日,东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论证协调会。市人大、市编办、市林业局、黄河河口管理局等17个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共3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仕刚同志主持,市林业局副局长王玉祥同志就《条例》起草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我市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湿地保护范围不明晰、保护措施和力度不够、擅自占用甚至破坏湿地等问题依然存在。为保护湿地立法,启动法制化保护湿地生态进程,既有利于促进我市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美丽幸福新东营的内在要求。前期,市政府法制办多次与市人大、市林业局召开《条例(送审稿)》通稿会,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审查修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书面征求了各县区政府,以及水利、农业、海洋与渔业、城市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黄河河口管理等部门单位的意见,共收到56个部门、单位提出的63条意见。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相关条款的可行性、法律交叉冲突情形处理以及部门职责分工等10个重点问题进行论证,结合各自职责、领域、专业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论证意见,对《条例》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