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围绕实施交通互联网工程目标,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现将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如下,请各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
一、目标任务
至2020年底,完成新建村社道及联网路130.27公里,村社道路加宽96.95公里,村社道路破损修复30700㎡,完成村社道路波形护栏建设151.832公里,新建村级招呼站20个。
二、建设要求
(一)项目设计
路线设计应根据技术标准,尽量保证线形平顺、纵坡均衡、断面合理且与周边地理环境协调,避免采用长直线,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村社道公路按《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标准建设。路面宽度为4.5米的,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为3.5米的,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每公里设置不少于3处错车道(错车道宽度不小于6.0米,有效长度不小于11米);弯道加宽值不低于0.5米;基层采用级配碎石厚度不低于0.2米或天然砂砾石厚度不低于0.3米,面层水泥混凝土厚度不低于0.2米,且标号必须达到C30标准。
(二)施工要求
1.严格落实七公开。农村公路年度计划、补助政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建设程序。村道建设项目按规定开展一事一议等相关程序,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由项目业主依法招标,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村道建设使用土地由项目在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协商解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与公路建设遵循三同时原则(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3.严格质量管理。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必须成立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管。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公路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公路基层、面层进行检测,合格后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经交通局复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三)项目验收
1.验收方式:交工及阶段验收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验收时间:11月20日以前。
3.验收标准:严格执行五不验收。未完成工程竣工资料不验收;未完成路肩、边沟不验收;无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牌不验收;未按要求设置错车道不验收;无检测合格报告不验收。
三、补助标准
(一)新建村社道路路面宽度3.5米,补助标准为28万元/公里,路面宽4.5米,补助标准为38万元/公里;新建农村公路桥梁连接路路面宽5.5米,补助标准为65万元/公里。
(二)加宽路,补助标准为12万元/公里。
(三)破损路:补助标准:仅路面破损补助标准为80元/㎡;路基路面破损补助标准为120元/㎡。
(四)安保工程:补助标准为12万元/公里。
(五)招呼站:补助标准为2万元/个。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1.嘉陵区2020年村社道及联网路建设目标任务表
2.嘉陵区2020年村社道路加宽建设目标任务表
3.嘉陵区2020年村社道路破损修复建设目标任务表
4.嘉陵区2020年村社道路波形护栏建设任务表
5.嘉陵区2020年村级招呼站建设任务表
***1-5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