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科技创新新添政策助推器
为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我县制定出台了《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为我县在全市“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5年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家。根据规划,到“十一五”末,全县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0%以上,全县工业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
50万元重奖国家级科研中心。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学研活动,加快与国内重点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合作联建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和检测中心,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对企业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对被新认定为省级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对开发的新产品列入国家新产品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的企业,分别由县财政奖励企业法人代表1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县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
加强自主创新要素的整合。激活企业资源,整合社会资源,对推动全县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专利和科技成果实行重奖,充分发挥人才、专利、成果等要素在自主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授权的,县财政每项奖励发明人1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专利明星企业由县财政奖励企业法人代表5万元;对取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成果,县财政每项分别奖励成果所有企业法人代表10万元、5万元。(韩克江)
新闻来源:广饶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