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聋哑人提供诉讼便利
“现在开庭……”随着仲裁员的声音,一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淄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原来,该案申请人为聋哑人,且未委托代理人,诉某企业未支付加班工资。为保障残疾人权利,区仲裁部门聘请了特教学校的手语老师为申请人进行现场同步翻译。
开庭阶段,考虑到当事人特殊情况,仲裁员放缓说话的语速,在手语老师协助下,和当事人克服了庭审中语言的障碍,顺利完成了举证、质证和询问等环节,确保了申请人的陈述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庭审后,当事人对仲裁员做了个动作:伸出右手拇指,并且弯曲两下。手语老师告诉仲裁员,这个动作在聋哑人手势中表示的是“感谢”。
近期,区仲裁院接待多名聋哑人关于自身权益的投诉,工作人员借助纸笔、手机等工具与他们交流,为他们提供耐心细致的服务。同时,在庭审阶段,积极为他们聘请手语老师来现场协助,让他们的权益得到法律的平等尊重和有效保护。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刘继表示,在审理聋哑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如何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是关键。仲裁院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涉及聋哑人案件的立案、审理等环节,积极为他们提供手语、书面语等相应的无障碍服务,进一步保证当事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法律和人文的关怀。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