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和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
7月19日下午,州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的署名文章《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和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州委书记唐德智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吴胜华,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毅,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罗桂荣,州委常委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改的《条例》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改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准确把握、坚决贯彻落实新修改《条例》新精神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良好的政治生态,切实落实好依规管党治党的制度安排。要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深化巡视巡察工作。要认识到巡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把新修改《条例》的学习贯彻同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从严从实抓好新修改《条例》的学习贯彻。要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少数关键要带头学,巡察队伍要认真学。要把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不断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切实按照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从严从实履行好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进十一届州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解决好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要切实加强对全州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全州巡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州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