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我区河流众多,河网密布,共有外江主干河流13条,总长度175.92公里,内河涌206条,总长度406.1公里,外江堤防210.69公里,水闸194座,水库16座。辖内楼盘小区多、游泳池多,全区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游泳池共84个。2014年至7月7日,区政府总值班室共接报各类溺水死亡事件6宗、共死亡6人,其中在水道河涌溺亡的4宗、在鱼塘溺亡的1宗、在游泳池溺亡的1宗。暑假即将来临,游泳、戏水活动增加,溺水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易发时期,为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溺水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署,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明确责任、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迅速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坚决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番禺日报社和各镇街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不断加大防溺水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和广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溺水自救、互救方法的宣传教育以及警示教育。
区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采取发放学生家长提示卡、结学典礼、家长会、主题班会等各种有效办法,在暑期前集中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充分发动安全义务监督员加强巡查,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排查治理,完善安全警示标志
各镇街要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水域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到的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区建设、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全区工地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场地的围蔽,落实建设过程中形成水塘等水体的安全防护措施;区水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设施及周边水域的管理巡查;区农业部门要督促鱼塘主落实鱼塘安全防范措施;区城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公园、园林水域的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各镇街要组织一支以公安民警、治安联防队员、安全巡查员、出租屋管理员、村工作人员为主要力量的巡查队伍,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查。
四、加强监管监控,完善泳池安全制度
区文广部门要加强对全区泳池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各镇街对辖内游泳池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无证经营、管理松散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游泳池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处罚,不符合开放要求的不得开放。
区体育部门要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救生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救生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救生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泳池的救生能力。
五、加强信息报送,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溺水事故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向区政府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34608800)报送溺水事故信息和风险隐患信息。
番禺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联系人:周镜辉,联系电话:34608869、135****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