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为基层保驾护航获省检查组好评
广东省检查组近日对我区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认为我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保障有力,机制制度健全,宣传形式创新,成绩效果明显。自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兼任村(居)调委会副主任,“零距离”服务群众,为基层保驾护航,成为社会“稳压器”。
我区大力引导法律顾问深入村(居)为广大群众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零距离”服务群众。法律顾问除进村(居)面对面为群众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外,还为群众提供电话预约和咨询、设立咨询点、自制典型案例、便民卡,张贴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方式。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兼任村(居)调委会副主任,成为社会“稳压器”。自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来,驻村法律顾问介入处理多宗群体性矛盾纠纷,其中涉及有外嫁女分红、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协议纠纷等,赢得政府和群众的信任和欢迎。石壁街都那村法律顾问赵志娟律师积极履行职责,突破关键,扭转困局,成功调解租赁、承包合同纠纷20多件,为该村挽回经济损失90多万元;沙湾镇古坝东村法律顾问韩秀娴律师成功调处了一宗厂房租赁纠纷,为古坝东村挽回经济损失3万多元;化龙镇沙亭村法律顾问杨杨律师成功通过为村居群众调解纠纷、举办法制讲座、办理法援案件等惠民服务,为基层保驾护航,入选2015南方人物。
我区给予村(居)法律顾问每人每年2万元的补贴,拨给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项经费30万元。区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专门配备2名政府雇员。今年,为进一步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在工作中的沟通交流,凝聚共识,促进各成员单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研究和积极解决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区成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制作村(居)法律微电影——《引路者》,在微信平台、普法微博、辖区内商圈显示屏以及各大视频网站进行播出;每月出版一期《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信息》,让群众充分了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制作番禺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纪实片《法治惠民生 阳光耀基层》,让法律顾问工作深入民心;编辑《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促进工作交流。
今年区司法局组成督导组对全区267个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四次全面的检查督导,并召开各司法所长、律师所主任会议,对检查情况作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顾问律师作出调整。此外,加强考核和遴选工作,区司法局成立了村(居)法律顾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全面掌握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评分。从考核结果看,大多数法律顾问能够积极协助村(居)委开展法律服务,得到村(居)和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