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新城分所开展游泳场所开场前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游泳场所开放期间卫生安全,提高经营者卫生管理水平,6月28日起,市卫生监督所新城分所对辖区内近期即将开放的16家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指导。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游泳场所水质及公共场所公用品消毒、水质定期卫生检测和健康承诺情况等制度的落实、游泳池水质循环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正常运转的调试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要求各游泳场所在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结果,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并建立档案;切实做好游泳者健康承诺和从业人员上岗前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工作;开放期间,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净化和消毒工作;游泳池入口处明显位置放置水质公示牌,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即时公示。
现场检查中,卫生监督员指导各游泳场所对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整改,提前介入指导,受到各游泳场所负责人的好评,均纷纷表示会配合做好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同时,此次监督检查为广大市民拥有更加安全、更加健康卫生的游泳环境提供了卫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