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一窗一网不见面审批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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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近日,我市印发《“一窗一网”不见面审批服务细则(试行)》,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入手,着重规范“一件事”审批服务流程、窗口设置管理、审批申报材料三方面的标准。《细则》将审批服务流程分为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规定审查、决定阶段为审批部门内部或审批部门之间流转环节,除需现场勘察、测绘和验收事项外,无需申请人参与。按“一件事”办理标准分类设置项目投资、证照通办、社会组织登记、不动产登记交易、社保医保、公积金、公安服务等综合受理窗口,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网上数据传输、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审批材料方面,要求各类申报材料不得出现兜底条款,对前置性的和审批过程中系统生成的证照、证书、批文,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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