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委托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出口加工区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规划区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大工业区中心区的西片区,规划范围北以丹梓西路为界,南以金牛路为界,东至绿荫路,西至深汕公路,规划面积为300公顷。规划区由***批准成立,并于2008年11月取得了环境保护部“关于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8]449号)。原规划深圳出口加工区内以出口加工为主、保税物流为辅;未来,深圳出口加工区将重点围绕坪山产业布局,将产业导向调整为以生产服务型保税业态为主、以加工贸易为辅,积极发展生产服务型保税新业态,继续推动入境检测维修业务发展(高新技术产品),重点布局保税研发(生物医药)、保税展示(生物医药高端设备、高价值生产性原材料、成套设备展示交易)等“保税+”新业态。
目前园区已建立了完善的供电、供水、道路、环卫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了上洋污水厂的配套污水管网,部分企业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同时,要求园区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完善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理措施,降低园区发展对环境的影响。
二、规划组织单位基本信息
规划组织单位: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755-84622862;传真:0755-84622226;邮箱:zengjiacheng@szpsq.gov.cn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大楼5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评价机构: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工;电话:0755-23919544;传真:0755-2391957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址:详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在规划区工作、在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者关心环保事业的专家和公众,欢迎您针对该规划及环境保护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该公众意见表。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组织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1月25日
相关稿件:
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