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旅游条例情况
6月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率视察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旅游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通过视察,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了解了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旅游条例》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在即将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奠定了基础。
当天下午,视察组分成三组,分别赴沈河区、浑南区、沈北新区,实地视察了沈阳故宫博物院、沈阳特产城和沈阳老字号博物馆、张氏帅府(金融)博物馆、沈阳森林动物园、沈阳花果山神秘谷、沈阳七星海世界主题乐园、沈阳怪坡风景区,并听取了全市以及这三个地区贯彻实施《辽宁省旅游条例》情况的汇报。
视察组认为,《辽宁省旅游条例》实施以来,沈阳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全市旅游业呈现出管理不断规范、旅游资源有序开发、旅游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和旅游综合收入不断攀升的良好态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视察组还指出了我市在贯彻落实《辽宁省旅游条例》、依法推进旅游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视察组提出,当前,我市正处于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关键期和机遇期,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贯彻实施《辽宁省旅游条例》为抓手,全力推动旅游产业大整合、大提升、大发展,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打造成沈阳振兴发展的重要引擎。
视察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辽宁省旅游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提升旅游者依法旅游、文明旅游意识,营造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覆盖的智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要健全旅游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监管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发展空间,整合要素资源,强化统筹协调,打造龙头项目,促进旅游与文化、体育、会展、商贸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沈阳经济区旅游一体化建设。要以创建国家级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为契机,加大改革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推进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加大旅游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培育引进优质旅游项目,打造优秀旅游产品,推动景区建设提质升级,通过实施精准化营销,不断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把沈阳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城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福林、王健、安俊辉,秘书长孟昭贵参加视察。(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