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溪镇探索农村三资管理模式
成立服务中心 出台管理办法 规范管理流程
栗溪镇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三资”管理办法,对过去管理不到位的“资源”管理方式,进行了重点研究和有益尝试,取得了初步效果。
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实行后,在全面开展清产核资、锁定债权债务的前提下,栗溪镇成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对村级资金、帐务实行委托“双代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计服务中心对于“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仍然不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仅限于登记记账,村级处置不规范;山林、耕地、水面、荒坡、滩涂等集体“资源”则完全游离账外,水利、公路建设等小额工程建设,村级在招投标过程中也有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现象。
针对“资产”、“资源”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去年,该镇选取林权改革已完成和开通网络的胡畈村、三元村作为试点,坚持分类处置,认真搞好清理评估。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该镇对全镇其余23个村的资产资源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固定资产802.1万元、集体山林资源294.5 万元、集体矿产资源360万元、集体水面资源320.6万元、村级企业投资总额210万元。
在全面清理掌握村级“三资”家底的基础上,该镇制定了《栗溪镇三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三项制度”,即:资产、资源登记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资产、资源的经营、评估、处置及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了资产登记、处置、责任追究流程图。同时,对《栗溪镇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依托镇财经所成立了“栗溪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栗溪镇招投标管理中心”,与“栗溪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家电下乡服务窗口”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窗口”合署办公,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岗位责任制。
栗溪镇探索农村“三资”管理模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三资”家底更加清楚,过去“体外循环”的山林、水面、滩涂、公路、电路、企业投资等全部登记了台帐,录入了软件,实行了动态管理,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公开得更阳光更彻底;“三资”管理更加规范,各村在资产管理、处置和工程招投标方面有章可循,更加规范;“三资”使用更有效率,全镇村级处置林业资源实现收入32万元,通过资产处置化解村级债务8.6万元,非生产性支出比2008年减少5万元;党群干群关系更融洽,村民委员会都能自觉、认真执行制度、程序,坚持原则,接受监督,多年无贪污、侵占、挪用等违反财经法规的现象发生,群众对“三资”管理模式认可并拥护,因“三资”管理问题出现的上访大大减少。 (刘洋 陈永华 陈帮富 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