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库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政办发〔2016〕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法库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法库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照《辽宁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沈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3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的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虽然法库县地质灾害程度较低,但也存在地质灾害突发的可能性,为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特编制此预案。
(二)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法库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健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快速反应。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分解为乡(镇)、村分级管理,完善联动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果断、准确、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二、防治总体目标
建立与健全村、乡(镇)、县完善、有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完善救灾措施,增强各级政府地质灾害救援能力和灾害应急能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规划,各部门协调合作,使我县地质灾害与隐患得到较系统、全面地预防与治理,减少地质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县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从而实现地质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协调统一。
三、组织体系和职责
(一)成立法库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副县长牛建东任总指挥,县国土局刘俊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县政府应急办、县国土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局、卫计局、公安局、交通局、电信局、民政局、农经局等有关部门。
(二)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设在县国土局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局刘俊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国土局艾英哲副局长、矿管办主任马龙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贯彻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与部署;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起草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并填写避灾明白卡;承担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物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点进行紧急救援;协调公安、消防参加救灾;指导乡(镇)、村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完善年度防治方案和规划。为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警工作,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加强了与县气象局的合作,建立和启动预警预报系统,对可能发生各种地质灾害重点区域进行严密监测,组织监测人员和群众对有潜在危险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日常监测,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建立群测群防预警网络体系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以便采取措施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保证监测预警网络的信息畅通。划定了25处灾害危险区,并设立了固定警示牌,确定了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并随时对灾害点进行检查。
(三)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对25处灾害点,我们根据灾害的规模、成因、诱发因素等认真填写了防灾、避险明白卡,并落实到监测单位、监测人,发放给该区域内的群众,要求各单位和当地群众对照“防灾、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灾前危害性评估。查明灾害类型、规模、致灾原因、发展趋势,评估其危险性和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灾害发生后或险情排除后,对灾害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县国土局在接到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灾害速报的内容:地质灾害险情出现的地点、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五、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应急响应
法库县地质灾害规模均为小型,分为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为:(1)叶茂台镇石桩子崩塌、滑坡防治区;(2)柏家沟镇肖家街、党家、柏家沟煤矿地面塌陷;(3)慈恩寺乡边家煤矿地面塌陷区及五家村老陵不稳定斜坡;(4)法库县非金属综合矿(原包家屯乡粘土矿)崩塌、滑坡防治区。
据调查预测,以上防治区大部分地面塌陷趋于稳定,但考虑到今后部分地区煤层还将重复采动,必将引起该区域内地面变形继续发展,有发生地裂缝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叶茂台镇石桩子崩塌区目前切坡形成陡崖,坡体不稳定,直接威胁坡下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但形成的崩塌灾害规模小,危害程度低。
在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根据群防网络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并做出应急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牌,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六、应急措施(职责)
(一)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向市、县领导报送信息;传达上级领导指示、批示及各部门落实反馈情况。
(二)县国土局:提供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
(三)县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组织水情、汛情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做好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发生地质灾害后对水利工程损坏情况进行排查,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四)县气象局、地震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地震资料信息,对灾害区的气象条件、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报。
(五)县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治。
(六)县公安局:负责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
(七)县交通局:负责交通局负责迅速疏导交通。
(八)县电信局:负责应急通讯保证工作。
(九)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灾民生活救助预案,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物款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十)县农经局:负责抗灾自救,搞好农业生产。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管理保障: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在各乡(镇)、村设立地质灾害应急小组,组长由主管乡(镇)长担任,吸收村干部为组员,确保灾害发生后救灾力量足,并及时到位。平时加强应急救灾演练,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二)资金管理保障: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储备足够的资金。专项资金保证后,还应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质。
(三)通信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及乡(镇)应急救灾小组,监测人在汛期24小时开机,保证应急信息网的畅通。
(四)政策性鼓励措施: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实行奖励制度,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