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
铁东区财政局根据省、市财政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解决各村保洁工资环境卫生等刚性需求的同时,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村内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综合服务设施管理维护和村内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等。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主要支付管护人员报酬和设施维修费用,保证了项目设施能够持久发挥惠民效应。
铁东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抓好末端工作落实,把好事办好,切实有力加强对各村监督指导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主体、出资主体、监管主体,建立政府主导、集体和农民参与、社会赞助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其运行维护经费。
为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实际,财源办立足长远,努力作为,积极拟定《铁东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省、市、区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资金,纳入区财政专项资金户专账核算、按行政村分别建立台账,实行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到办事处财政所报账,建立年底决算制度、年度报告制度。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区财政相关科室对辖区各村运行维护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省、市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为拓展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的维护和管理长效机制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