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公告鞍千拟征2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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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千山区大屯镇祥家村委会及村民:
千山区政府为实施乡级规划,拟征收你村部分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拟征地块坐落于大屯镇祥家村,拟征收土地面积1.7304公顷,其中旱地1.6667公顷、其它林地0.0637公顷。
征地按照《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339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鞍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鞍政发[2015]46号)文件标准补偿安置。
补偿标准:5.5万元/亩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告知后,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千山区分局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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