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做好2015年城镇无工作单位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及2016年预算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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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根据鞍山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无工作单位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及2016年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为确保2015年度我区城镇无工作单位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时、足额发放到奖励对象手中,本着严格规范、准确及时的原则,认真做好2015年城镇无工作单位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对象的资格确认及2016年预算申报工作。
首先资格确认:严格按照《鞍山市城镇无工作单位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暂行办法》,认真做好2015年奖励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其次按计生新《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扶费发放至孩子0-18周岁,此次申报同时登记2014年9月26日后符合此项待遇其他条件,孩子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截止2015年底,全区共有41户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享受该项奖励,共需发放资金4020元并做了2016年预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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