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记者刘学文)6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姜新华先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张汉桥、余争鸣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熊明新,副市长吴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文到会就人事任免事项作说明。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朱高文、李忠禄为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决定接受董煜华辞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会议听取了吴涛作的《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并审议了该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了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了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决定将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一并提请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预备会议或主席团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各专(工)委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