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关于降低部分出入境证照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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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2020年1月1日前已受理的上述证件申请,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鞍山市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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