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着力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今年以来,海西州紧紧围绕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两新”目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动态管理,落实惠民政策,创新社会救助,有效提升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全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0453人,发放低保金4608.25万元。
一是全面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海西州在认真调研城乡低保制度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地检查指导,有力推进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建设。
二是规范低保审批工作程序。海西州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基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审核申报工作责任。各地区将低保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落实配套资金,建立随机抽查、定期自查、年度考评机制。完善审批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明确低保工作流程。乡镇或街道直接受理低保申请,经组织调查、评议、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各地民政部门在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复查,召开由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各方代表组成的评审会议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保障对象。
三是认真核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率先在德令哈市和格尔木市进行试点,并在其他地区积极探索核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的新途径,努力建立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德令哈市在对居民收入财产状况逐户调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以倒查方式认真核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格尔木市根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建立“分层次、分类别、高效率、运转灵活”的运行机制,制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研发核对信息系统软件,建立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互联互通并与互联网物理隔绝的网络信息比对平台。乌兰、都兰、天峻三县完善低保审批制度,全面开展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调查,严格界定保障范围,及时调整补差标准。茫崖、冷湖、大柴旦三行委和青海油田针对低保对象“人户分离”问题,抽调人员逐户核对、严格复查,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截至6月底,全州共查处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1031户2572人,将符合条件的422户697人纳入了保障范围。
四是着力打造“阳光低保”。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建立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人反映属实的奖励500元,杜绝了违规操作、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实行低保家庭承诺制,凡申请和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均签订了诚信承诺书,如实反映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自承诺制实行以来,超出低保标准的22户88名农村低保享受人员自愿退出低保。
五是全面落实适度普惠性政策。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9.5万元,412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为118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89.***万元。结合医疗体制改革,印发了《海西州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启动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系统建设工程,全州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51.1万元,惠及3万余人。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对533名五保对象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4250元。制定《海西州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办法》,加强救灾物资管理;发放救灾面粉53万公斤,救灾款50万元,救助灾民4万余人。落实特殊群体优待救助政策,发放80岁老年人高龄补贴30.56万元;对487孤儿发放养育金220万元。全州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209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500户,已开工的1081户。
六是创新社会救助管理。制定了《海西州创新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级财政按州级25万元,县级10万元、行委5万元落实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效经费增长机制。印发了《关于确定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定点医院的通知》,确定56家定点医院,落实经费40万元,邀请山东成功软件公司开发“一站式”服务软件,经请示省厅同意,即将在全州安装调试。
(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