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疾控中心告知书
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及时发现疫情播散隐患,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请2020年12月15日(含)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旅居史的人员,立即主动打电话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按照辖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离开,等待相关部门指导。
2、如果有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获知本告知后不主动申报,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3、鼓励广大市民发现有告知书中提及的相关人员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或者拨打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报告。
4、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要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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